1.炼油企业交销售企业的90#汽油含税出厂结算价格由8480元/吨调整为8180元/吨,每吨下调300元;0#柴油含税出厂结算价格由7630元/吨调整为7330元/吨,每吨下调300元;炼油企业交销售企业符合国Ⅲ标准的0#车用柴油出厂价格由7730元/吨调整为7430元/吨,每吨也下调300元。其他牌号汽柴油价格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计算调整。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2. 燕山分公司以及其他炼油企业供北京市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出厂结算价格在国Ⅱ标准出厂价基础上,90#汽油加价380元/吨、0#柴油加价480元/吨;炼油企业供上海市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出厂结算价格在国Ⅱ标准出厂价基础上,90#汽油加价380元/吨、0#柴油加价450元/吨;炼油企业供广东省的国Ⅲ标准成品油出厂价格在国Ⅱ出厂价基础上90#汽油加价180元/吨、0#柴油加价160元/吨;炼油企业供广东省符合国Ⅳ标准的90#汽油出厂价格在调后的国Ⅲ汽油出厂价基础上每吨加200元执行。 本文来自河北省石油业商会 3.液化气出厂价格最高限价为7618元/吨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